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学生家长:
您好!深圳市委、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高度
重视和关心,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该保险由深
圳市政府、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和参保学
生家长共同出资购买,通过招标方式确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
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。现已进入 2021-2022 学年度投保
工作阶段,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
作,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
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
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、幼儿园(以下统称学校)在籍学生和幼儿。
二、缴费标准
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 15 元,保费支付实行
学生家长自愿购买、财政和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,保险费用由
财政、基金会、学生家长按 1:1:1 比例分担,即学生家长支付 5
元,财政、基金会各补助 5 元。学生(监护人)如不愿为学生购
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,财政和基金会不予补助,学生将不
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(监护人)
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,凭相关证明材料,学
生(监护人)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。
三、保险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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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(2021 年 9 月 1 日 0 时起,至 2022 年
8 月 31 日 24 时止)。
四、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
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,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
其身故、残疾、烧伤或者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,保险人依保单约
定给付保险金或赔付医疗费用。保险金额:每人身故、残疾或烧
伤赔付累计最高 10 万元,每人每次医疗费用赔付累计最高 1 万
元。详细保险条款内容可在深圳市学校及学生保险管理系统中下
载查看(
http://47.107.65.80/simplat)。
根据国家最新标准,未成年人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额限制已提
高,本保险仅为深圳市政府为全市学生提供的一项基本保险保
障,若有超额部分保障需求的家庭,可向人保深圳分公司另行咨
询。
五、参保办理
各学校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,负责本
校学生(幼儿)的参保登记、投保学生信息收集、保费收缴等工
作。
六、投保流程
学校上传参保学生信息并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,可导出所
有学生的保单信息,家长及学生可根据学校导出的保单信息核对投保情况。
填写投保回执
学校统一收回投保回执,同时收取参保学生 5 元保费。(签名回执由学校留存,
自愿参保的低保学生同时将低保证复印件交学校审核,其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)七、保单查询和在线理赔
投保工作结束后,所有学生(监护人)可在小程序“深学保”
(扫码下方二维码)上及时查询学生的保单信息,后续理赔亦可
通过该小程序进行办理。
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。
欢迎自愿参与!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《参加 2021-2022 学年
度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》,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,
由学生交回学校。
附件:参加 2021-2022 学年度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
深圳市教育局
2021 年 11 月 1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