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-2022 学年度
学校及学生“双险”投保工作的通知
各高校,各区(大鹏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)教育行政部门,市
局直属各学校、幼儿园:
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提高学校及学生风险防范,我市实施
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(以下简称“双
险”)。根据 2020 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
公布的学校及学生“双险”中标结果,我市“双险”由中国人民
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(以下简称人保深圳分公
司)承保。现就做好 2021-2022 学年度“双险”投保工作有关事
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服务协议签署
(一)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。服务协议由市教育局与人
保深圳分公司签订。本年度的合约保险责任时间为 2021 年 9 月
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,保费为每人每年 10 元。校方责任险
的承保、理赔及服务事宜,按《深圳市学生人身伤害校(园)方
责任保险 2021-2022 年度协议书》执行。
(二)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。服务协议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与人保深圳分公司签订。本年度的合约保险责任时间为 2021 年
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,保费为每人每年 15 元。意外伤
害险的承保、理赔及服务事宜,按《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
险 2021-2022 年度协议书》执行。
二、关于经费缴付渠道和方式
按照《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新一轮学校及学生
“双险”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深教〔2020〕235 号)明确的事项
和双方协议的相关条款,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保费由市、区
两级财政承担,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由市区财政、基金会、
学生按 1:1:1 比例分担,从新的合约签署开始,按照学校的隶属
关系,从原有经费渠道支付相应保费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。各区(含大鹏新区、
深汕特别合作区,下同)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(含高校、职业院
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,下同)要高度重视“双险”投保工作,加
强领导和组织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,
在学生及其家长中广泛开展关于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保险的意义、
参保办法、参保学生的权利和义务,以及经费补助比例等宣传工
作,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(二)明确分工,按时完成参保任务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
学校要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,明确分工,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及
— 2 —《2021-2022 学年度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须
知》(附件 2)注意事项,扎实做好学生参保的各项工作,确保
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
1.为保证投保工作依法顺利开展,特别是学生人身伤害意外
保险,各学校须以班级为单位将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及《参
加 2021-2022 学年度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》(附件 1)印
发给学生及其家长,由学生家长或大学以上学生本人选择是否投
保并签名确认后,及时收回汇总。
2.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市学校及学生保险
管理系统,上传投保学生信息及收取保费,按期将投保相关资料
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(罗湖区泥岗西路 1068 号综合楼三楼 329
室)。
3.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人保深圳分公司做
好“双险”投保工作培训,培训时间另文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(附投保回执)
2.2021-2022 学年度深圳市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
投保工作须知
— 3 —(此页无正文)
深圳市教育局
2021 年 11 月 13 日
(市教育局联系人:程锦廷、林乙闻,电话:88128451;市
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:邓夏、缪琪丹,电话:82171619; 中国
人保深圳分公司联系人:刘志明,电话:25251037、18924658001,
赵玲玲,电话:25251212、18924658005,杨家乐,电话:25251012、
18924658006,谭芳,电话:25251213、18924658